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,东营开发区、东营港开发区有关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开展“惠企暖心”六送行动的通知》(东办发电〔2022〕9号)要求,现就做好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及实施主体
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,支持企业利用春节假期及生产空闲时间,组织开展各类职工培训,进一步提高职工能力素质,有力保障企业稳岗留工。培训对象是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职工(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)。重点支持全市规模以上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开展培训。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、职业培训机构、行业协会联合开展培训。对工伤预防培训,企业可联系所在县区(含市属开发区,下同)人社部门,由县区人社部门安排培训机构免费组织培训。
二、补贴标准
培训单位组织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(不低于30个学时),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。对开展“短平快”式培训项目的,可按照每人每天(不少于7.5学时)15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。
对培训单位组织开展线下工伤预防培训(不低于2个学时)的,按照每人35元的标准给予最高每场次3800元的培训补贴。
三、培训内容
(一)对职业技能培训,要加强通用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,将工匠精神、职业道德、质量意识、法律知识、维权保障、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、消防知识等纳入培训内容。坚持需求导向,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,开展岗位所需基础技术理论、生产工艺和实际操作技术等内容的培训。加大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的培训力度。
(二)对工伤预防培训,要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,把观看《生命重于泰山》电视专题片作为必学内容。根据不同类型企业和人员特点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。
四、培训形式
培训单位要结合岗位实际和参训人员特点,采取集中授课、专题研讨、互动教学、实操演练、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灵活组织培训。在确保培训真实性和培训质量的前提下,鼓励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。
五、培训实施
对培训工作要依托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,实现从报名、开班、培训、资金申请到补贴拨付的全程信息化实名制管理。
(一)开班申请。培训单位制定培训方案,提交开班申请材料(培训承诺书、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、师资信息、学员花名册、结业考核办法等),经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开班。
(二)教学管理。培训单位要严格按照备案后的培训方案,组织实施培训。加强教学管理,使用培训监管平台进行实名制人脸识别考勤,对培训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摄像,确保培训过程可追溯、质量可监控。
(三)结业考核。培训结束后,培训单位要严格组织结业考核,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,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报送培训班期材料,包括补贴申请表、学员考勤签到表、培训合格人员名单(含身份证号、手机号和合格证书编号)等。
(四)培训补贴。县区人社部门对班期材料进行审核,将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培训结果通过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将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到培训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。
由县区人社部门安排培训机构开展工伤预防培训的,培训机构按流程申报,县区人社部门与培训机构结算相关费用。
六、有关要求
(一)明确工作职责。各县区人社和工信部门要加强配合,协同推进,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。人社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管理、补贴审核等工作。工信部门主要负责承训企业推荐、学员动员报名等工作。要加强工作情况调度,每半月向市人社局和市工信局报送一次培训进展情况。
(二)提高师资质量。各县区要指导培训单位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和课程,精选优秀培训师资力量,切实提高培训质量。企业内训师资不能满足培训需求的,各县区要积极推荐行业内高水平专家和技能大师。
(三)强化培训监管。各县区要认真审核培训方案,加强培训事前事中事后监管,督促培训单位落实教学计划,建立健全培训档案,确保政策落实规范。培训单位按照“谁培训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对培训的真实性和培训质量承担责任。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、骗取资金的,依法依纪严惩。
(四)加强宣传引导。各县区要加大培训政策宣传力度,提高企业知晓度,引导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培训。职工参加培训情况可登记继续教育学时,并作为职工考核、职称评审等工作的重要参考。
各县区要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,对达标职工分别颁发三、四、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按照每人2000元、1500元、1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技术技能提升补助。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。
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2年1月25日